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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7 21:06:49 浏览人数:

夫妻双方要是离婚的话,比较大的争议往往是在财产分配上,其实一些财产怎么样分,夫妻双方能够协商的话对于处理也能够有好的成效。但并不是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都能够协商处理,它有针对性。武律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一、哪些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1、事先协商或事后明确进行认可的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双方就婚后共同财产已形成共同关系,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处分某种共同财产,虽然处分一方在名义上是个人行为,但实际上该行为代表了共有者的意思,夫妻一方的行为已经得到另一方授权。依照“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夫妻一方与另一方已形成代理行为,故处分财产行为是有效的,一旦作出对另一方有拘束力,不得向对方主张返还财产权利,更不可在中主张分割此财产的权利。例:某夫妻双方均系,婚后女方称婚前欠其妹妹债务1500元,男方知情与女方协商后,将自己工资积累并偿还该债务。后女方诉至本院要离婚,男方主张1500元债权,显然其主张无法律依据,法院应予驳回。经过事后确认,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行为,依照“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实际上是处分共同财产的一方代理行为被追认,故该行为有法律效力。追认行为时间可溯及诉讼期间。此类情形引起争议较少。

2、经过另一方默认的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一方在处分某种共同财产时,另一方知情不阻止,在经济约定时亦不提出异议,默认该处分行为。即明知夫妻一方在处分其属于自己所享有部分财产时不提出反对,依照“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该行为应具有法律效力。例:被告李某某于1993年7月离家分居,在原告罗某某知情下携带部分股票。不久,李某某下岗固定收入下降,原告罗某某找李某某要小孩生活费,李无奈将股票出卖,用于给付生活费及自己花费。诉讼中,罗某某提出分割已变卖股票,由于在诉讼前已经默认该行为,故其主张分割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这种情形常见于夫妻一方处分属于其个人使用财物。例:原告张某某用婚后存款购买三轮摩托车。不久,其将车转赠其哥。被告聂某某知情未提出异议,给原告重新购买新三轮摩托车,诉讼中,被告聂某某主张分割三轮摩托车。因为诉讼前聂某某已默认张的处分行为,故其主张分割无依据。

3、夫妻一方在善意情况下处分共同财产情形。

夫妻双方均有权处分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善意,系维护共同利益,或有正当事由等,应认定处分行为有法律效力。维护共同利益处分财产类似民法上无因管理行为。与无因管理不同的是义务系道德性,有利己利他的一面,费用系共同的。有正当理由处分财产,如求学、探亲等费用支出。因为系善意和正当理由,故具有法律效力。此类情况应排除将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应认定赠与无效。必须依照“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强调等价有偿性才保护,或经双方协商或认可。否则,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在判定财产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这种情况常见资助亲属,无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赡养或。

4、夫妻一方恶意处分财产情形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先将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都拿出来,双方就财产的问题好好沟通处理,沟通不了再通过法律来维权。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但是不知道如何协商处理才比较好的时候,来武律网有专业杭州婚姻律师给你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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